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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考试民法复习应掌握的几个要点(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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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全面复习 重点突出

  司法考试主要为选择题,每个题的分值很小,内容分散。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对民法的全部知识都有一个熟练掌握,这是获得一个满意成绩的前提。在此基础上,对重点内容有深入了解。

  民法通则:形成权;宣告死亡的时间计算、宣告死亡撤销后的法律后果,个人合伙;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无效、可撤销、效力待定;代理中的无权代理、表见代理;特殊诉讼时效、中止与中断;善意取得制度;隐私权、名誉权;特殊侵权;

  担保法:担保无效的情形及法律后果;保证中的先诉抗辩权、保证人、保证期间、主合同变更与保证的关系等;抵押权:可以为抵押权的客体;抵押权与出租、出卖的关系等。

  合同法:合同的成立、合同的生效、合同的履行、合同的保全、合同的解除、违约责任、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。

  知识产权:著作权中的著作权归属、合理使用制度;专利权中职务发明、合作发明、委托发明中申请权的归属;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;专利的新颖性等。

  婚姻继承:婚姻的生效条件;无效婚姻、可撤销婚姻;夫妻财产;离婚标准;离婚的限制。

  对于继承法中的内容的掌握,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来掌握:

  遗赠扶养协议

  确定死亡时间—确定遗产—确定遗嘱—遗赠或遗嘱继承

  法定继承:继承人(本报记者 王亦君整理)

中国青年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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